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有关要求,学校组织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人员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资助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二、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2.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4.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满足条件: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我校正式在编在岗职工,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5.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应满足条件: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3月10日至3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
2.3月31日前,申请人需将单位推荐意见、河北科技大学在校学生申请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审批表及所在单位审核过的申报材料复印件报送至国际合作处(办公楼B406),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国际合作处将按要求,统一为申请人办理推荐公函,报上级部门审核。
更多信息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4032)了解。
联系人:任晓雨
联系电话:0311-81668198
电子邮箱:guojichu@hebust.edu.cn